

2006年9月15日,李宇春推出她职业生涯中首张个人专辑《皇后与梦想》,专辑销量大破137万张,横扫乐坛各大颁奖典礼,由张亚东担任制作人的同名主打歌《皇后与梦想》更成为李宇春标志性的代表作之一,随后的十多年里,李宇春在舞台上多次演绎这首歌曲,她挥舞手臂,一次次带领歌迷们“屏住呼吸,熄灭灯光”,在强劲的摇滚节拍和震耳欲聋的欢呼声中等待“神奇的皇后,就要登场”。
2025年,是李宇春踏上音乐之路的第20年,她决定以她个人第一张音乐专辑来命名即将开启的全新巡回演唱会——“李宇春2025皇后与梦想巡回演唱会”,以此纪念20年的音乐历程与不改初心的音乐理想。
巡演主视觉仍由摄影师陈漫操刀,没有任何华服饰品,没有置景特效,只有一张干净的笑脸。21岁,青涩自信;41岁,明媚自如。好像时间已经过去了很久,又好像时间从未真正来过,只留下李宇春在音乐中的模样。
禁限带物品:
1.危害政治安全物品类。包括;任何形式的旗帜、横幅、标语;任何形式的带有国家、政党、政治派别、意识形态流派、文化煽动、文化异化内容的,具有影射意义或符号化性质的标志、标识、服装、器具及宣传品。
2.危害公共安全物品类。包括:强磁化物、强电磁辐射设备或其他可能干扰通讯信号的设备;有强烈刺激性气味或者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容易引起公众恐慌情绪的物品;可能具有危险性、持有人不能说明性质的物品。
3.枪支子弹类、爆炸物品类、管制器具类、易燃易爆类、毒害物品类、腐蚀性物品类、放射性物品类、感染性物品类、杀伤性器具类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禁止携带的物品。
4.易碎品、瓶装液体、易投食品、球棒、尖锐物、金属锐器和钝器、长棍伞、激光笔、火柴、打火机等危险物品。
5.酒类或含酒精饮料、冷焰火、闪光灯、彩色粉末、喷涂颜料、乐器或高分贝发音器材、扩音器材、长度超过50厘米的发光设备等不宜带入活动现场的物品。
6.未经授权的专业照相器材、摄像设备、录音设备及器材、设备的支架。
7.容积超过100毫升的含易燃成分的自喷压力容器;容积超过200 毫升的含易燃成分的非自喷压力容器。
8.代步工具,婴儿车和轮椅除外。
9.活动物,持有工作证明的导盲犬除外。
10.未经允许的旗帜、横幅、标语。
11.容易抛洒妨碍公共卫生的,或具有较重刺激味道的,或高温容易造成烫伤的食物饮料。
12.不宜在座位摆放的大型箱包或其他大型物品。
13.保温杯、玻璃水杯等硬质水杯。
14.其他不宜带入活动场所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