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入行超过25 年,歌影视三线全面发展的林峯近年再创事业新高峰:先是去年凭借在《九龙城寨》中饰演的陈洛军一角入围了香港电影金像奖的最佳男主角提名,其人气更延伸至海外,掀起了一股“城寨热潮”;而在今年5月,林峯举办了时隔9年的香港演唱会,强势回归红馆。这次合共七场的红馆个唱,不仅打破了他出道以来的开唱场次纪录,还制造了一连串热门话题,引发全网刷屏。


下半年,林峯决定乘胜追击,开启世界巡回演唱会,将这次重返红馆舞台引发的「峯暴」热潮带到更多地方。其中,内地的场次将会打造四重型机械舞台,为观众带来四面台的震撼效果。在香港演唱会上引发热议的火辣椅子舞也将会在巡回演唱会的现场重现,另外加上连串精心编排的动感歌舞,相信定能刺激观众眼球,给大家带来不一样的视觉冲击。在歌单方面,林峯则会迎合各地歌迷的喜好,重新挑选其20年歌唱生涯中的精选曲目,演唱那些陪伴大家成长的金曲,唤醒观众们的集体回忆。


这次的演唱会主题“GO WITH THE FLOW”,是林峯入行以来领悟的人生哲学。他希望通过这次演唱会给大家传递信息:无论遇到什么难关,都可以用随遇而安的乐天心态去从容应对。同时为了迎接久违的世界巡回演唱会,林峯还特意以一副帅气有型的的君子形象拍摄了全新海报,让大家更充满了期待。

禁限带物品:
1.危害政治安全物品类。包括;任何形式的旗帜、横幅、标语;任何形式的带有国家、政党、政治派别、意识形态流派、文化煽动、文化异化内容的,具有影射意义或符号化性质的标志、标识、服装、器具及宣传品。
2.危害公共安全物品类。包括:强磁化物、强电磁辐射设备或其他可能干扰通讯信号的设备;有强烈刺激性气味或者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容易引起公众恐慌情绪的物品;可能具有危险性、持有人不能说明性质的物品。
3.枪支子弹类、爆炸物品类、管制器具类、易燃易爆类、毒害物品类、腐蚀性物品类、放射性物品类、感染性物品类、杀伤性器具类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禁止携带的物品。
4.易碎品、瓶装液体、易投食品、球棒、尖锐物、金属锐器和钝器、长棍伞、激光笔、火柴、打火机等危险物品。
5.酒类或含酒精饮料、冷焰火、闪光灯、彩色粉末、喷涂颜料、乐器或高分贝发音器材、扩音器材、长度超过50厘米的发光设备等不宜带入活动现场的物品。
6.未经授权的专业照相器材、摄像设备、录音设备及器材、设备的支架。
7.容积超过100毫升的含易燃成分的自喷压力容器;容积超过200 毫升的含易燃成分的非自喷压力容器。
8.代步工具,婴儿车和轮椅除外。
9.活动物,持有工作证明的导盲犬除外。
10.未经允许的旗帜、横幅、标语。
11.容易抛洒妨碍公共卫生的,或具有较重刺激味道的,或高温容易造成烫伤的食物饮料。
12.不宜在座位摆放的大型箱包或其他大型物品。
13.保温杯、玻璃水杯等硬质水杯。
14.其他不宜带入活动场所的物品。